本报讯(记者 黄金敏)记者获悉,为打击食盐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盐业市场秩序,近期我市深入开展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
据了解,近期,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市制定了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同行动,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逐一核查,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假劣食盐行为,并追根究源摧毁假私盐贩营销网络。
对各县、区水产、饲料生产等用盐量较大的生产企业加强监控。加强对盐场及周边市场的整治,做好盐场关、停、转等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私盐贩销。对边远地区加大普通食盐投放力度,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盐价的行为。
针对我市部分地区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不达标等情况,将食盐“三率”(食盐计划完成率、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盐覆盖率)达标及碘缺乏病防控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食盐资质主体公示活动,逐步建立食盐产品可追溯保障体系,开展食盐专项信用记录,将违法违规从事食盐生产、贩运、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
加强盐业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碘盐防治、碘缺乏病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辨别真假食盐的能力,自觉抵制私盐。鼓励群众举报涉盐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关心食盐安全、人人参与食盐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