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12月24日泰州电(通讯员 丁海波 记者 尹有文)安徽人张某在泰兴市珊瑚镇经营了一家卤菜店,因为生意不好,便想到在卤菜里放罂粟果,没想到触犯了刑法,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泰兴警方刑事拘留。
12月21日,泰兴市公安局珊瑚派出所会同市场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卤菜店和火锅店进行检查,到达张某卤菜店时,张某神色很紧张。工作人员对张某店内的卤菜和卤汁进行了现场快检,结果呈阳性,怀疑其中含有有害物质。工作人员随即对张某进行控制,并对店内卤制品进行封样,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卤汁汤内含有罂粟果。
民警将张某带到派出所调查,张某是安徽省无为县人,今年40岁。据其交代,今年8月,他到珊瑚镇开卤菜店,但生意一直不好。张某在安徽老家时听人家说,卤菜里放罂粟可以提高食品的香味,顾客吃了之后还想吃,虽然这种说法并无科学根据,张某还是从老家带了罂粟果,添加到卤汁里。
鉴于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