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检查工作

2017-02-28 12:13:50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河南省周口市自2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周口市2017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项检查分为宣传、自查,检查,总结三个阶段开展。主要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内容。《通知》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保证包装完好。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有中文标签;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市场销售或食品跨境电商企业线下展示(体验)店展示(体验)的进口预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标识,还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相关规定。

  此次专项检查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为重点检查场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无中文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由周口全市范围内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严格查处;销售中文标签标识未在入境前直接印刷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的进口预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责令停止销售。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问题,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