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药监总局官网显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5类食品共计202批次样品,其中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项目 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自贡、攀枝花、绵阳、遂宁、眉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12月7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