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2017-09-28 15:43:32   来源:

9月28日上午,泰州中院召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泰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阿林向大家介绍了全市法院审判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92件,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52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40件。

据统计,2017年至今泰州法院审结的一二审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为28件占比为60.8%。审理天数在30天以下的为24件,10天以下的为4件,案件审理平均为36.7天,审理效率保持在高位运行。在今年审结的46个案件中,根据罪行的不同,依法对各被告人科以拘役一个月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的刑罚,平均刑期18.4个月。判处罚金总额1973.3万元,平均罚金25.96万元,有效地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

针对全市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呈现出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区域分布广,犯罪行为人趋利性明显,犯罪分子顶风作案现象时有发生,案件中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全市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瞄准要害,重拳打击高发案率案件;严把证据,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注重特征,对症下药降低再犯可能性;加强配合,凝聚合力激活机制能量;深入调研,撬动办案智力资源杠杆。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供给侧改革,继续妥善审理好每件危害食品安全的涉民生案件。泰州法院着力从坚持从严打击,依法严惩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联络协调,积极配合市政法委牵头的“食药安全检察行”,深化与多个部门的联络,促进该系列案件的顺利办理;加强法律研讨和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司法裁判的“政策形成机能”和“裁判波及效应”,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重视打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以警示、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履行职责入手,有效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王小新 张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