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9月27日晚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公布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条件、进货查验管理等方面存在5项问题。
警示函称,8月1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四川省食药监局相关监管人员等组成检查组,对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存在四大方面的5项问题。
在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存在将原料库房、半成品库房(自熬糖浆)、内包材库房、外包材库房为同一区域分区存放,且室内温度偏高;在进货查验管理方面,鸡蛋进货查验中的破蛋率、散黄蛋率,有检验结果,但无相关的检验原始记录;在产品检验方面,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中的菌落总数记录不规范,缺检验复核人员的签字。同时,检验人员检验能力与所检项目不匹配;在人员管理方面,现场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员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人在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知识方面培训的考核记录。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该公司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四川省食药监局于9月30日前要将该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药监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