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请朋友吃饭,沈先生在咸阳一家大型酒店的烟酒店内购买了6瓶茅台酒,疑为假酒。日前,渭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该烟酒店行政处罚408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9月18日,沈先生在位于东风路的咸阳湖滨国际大酒店烟酒店内购买了6瓶茅台酒,请朋友吃饭时拆开两瓶,喝到一半,朋友称是假酒。
随后,沈先生向渭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反映了此事,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被委托人对沈先生提供的未开启的剩余4瓶茅台现场鉴定,认定4瓶茅台均不属于茅台酒厂包装生产,确认为假冒产品。
10月26日,据渭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介绍,经过调查鉴定,并依据相关法律,决定对该店罚款4080元、没收违法所得408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
华商报记者来到该酒店,大厅商品部面向酒店大门的橱窗上贴着巨幅广告“平价烟酒”、“湖滨烟酒”、“承接各种婚宴用酒”。走进大厅,烟酒店柜台里不见商品,货柜上也没有任何货物,只留有张贴醒目的广告海报“贵州茅台”、“五粮液”等。
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这里已经停业了,但具体什么时候停的不清楚。至于此处谁负责,工作人员也称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