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食品,遭起! 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批食品案件

2022-11-26 00:00:00   来源:简阳市场监管微信号

  今年以来,简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结合“春雷行动2022”、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守查保”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案例一

  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

  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2年1月21日,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关于“在简阳市某公司店内买到过期大米”,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经营场所内发现商品“七井七宝硒米(5Kg/袋)”,未标示生产信息的“七井七宝硒米”111袋,超过保质期的“七井七宝硒米”共计223袋。当事人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简阳市市场监管局予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七井七宝硒米”334袋;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3.罚款100000元。
 
  案例二

  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1年11月24日,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某检测有限公司的2份检验报告,报告分别显示简阳市某食品生产公司生产的脆豇豆、麻辣下饭菜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要求。2021年11月26日,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公司于2021年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简阳市市场监管局予以的行政处罚,说明该公司针对抽检问题未整改到位。2022年1月29日,简阳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从重的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71元;2.处罚款100000元。
 
  温馨提示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发消息给简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