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农业农村部会发布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对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等饲料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查,保障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也会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在不合格的抽查结果中,很大一部分是产品不符合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造成的不合格,尤其是一些限量值很低的指标。那对于企业,该如何避免饲料产品的卫生指标超标呢?
在保证饲料产品质量方面,上游产品生产商、供应商和饲料企业有不同的责任。上游产品生产商需要做的是提供优质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比如饲料添加剂硫酸锰,执行标准是GB 34468,标准适用于以锰矿石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饲料添加剂一水硫酸锰。众所周知,锰矿石原料中不只有锰这一种矿物元素,而其中含有的其他杂质矿物元素,很可能是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中涉及的有限量要求的元素,如果不进行处理,很可能会出现添加硫酸锰作为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终产品的部分卫生指标超标。在此情况下,上游产品生产商应当努力改善生产工艺,最大限度地去除产品中的杂质,提高产品的品质。对于供应商,需要做到的是合法销售,坚持本心,诚信经营,给下游客户带来质优价廉的产品。
对于饲料企业,想要生产质量过硬的饲料产品,首先需要选择优质的原料和添加剂生产商和供应商,虽然短期看优质原料会造成成本的升高,但长远来看对企业是百利而无害的;其次需要根据《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添加剂的含量规格对进厂添加剂产品进行复核检测,同时根据《饲料卫生标准》对进厂的原料和添加剂进行卫生指标的检测;第三要严格把控各生产环节,杜绝设备问题和认为失误造成产品质量的下降。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企业使用的某种饲料原料或预混料产品中的某个指标在《饲料卫生标准》中没有要求,但是终产品中有相关的要求,那么同样要求企业在原料进厂时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并针对检测结果进行配方的微调,保证终产品各方面的质量合格。
有企业咨询,既然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都不是直接饲喂动物的,为什么要进行卫生指标的监管,直接监管终产品不可以吗?当然不可以,为原料、添加剂和预混料这些上游产品设定质量和卫生标准,一方面是从多个方面控制终产品的质量,最终生产出合格的饲料,另一方面,如果只监控终产品的话,一旦产品质量不合格,因无法重新生产,会造成大量的浪费,增加企业的成本,第三,如果添加剂或预混料指标不合格,而经过原料的稀释,终产品侥幸合格,会导致动物在某方面营养不足,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成本增加。
打铁还需自身硬,想要生产优质产品,各个环节都要做到最好,产品质量提高了,企业和产品都有足够的自信,根本无需担心产品出现卫生指标超标等不合格现象。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可以为企业提供饲料标准法规咨询,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