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糕点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英山好优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金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五香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梦孝梦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茶林小榨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与儿童智力发育障碍、软骨病、骨质疏松等疾病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4)规定,豆制品中铝的残留量的最大限量值为100mg/kg。豆制品中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具有对食品中原有的香味调和、改善和增效的作用,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等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香精。部分生产经营者将乙基麦芽酚等多种成份的增香剂混合,即俗称“一滴香”,违法添加到食用油中。不合格可能的原因主要是生产经营者为增加产品品相或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添加。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长阳雅斯超市有限公司御江丽景店销售的小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咸丰县禾牧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紫茄子,镉(以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 pu g/kgo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中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镉元素。
此外,还有1批次糕点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东门店销售的标称湖南五兴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绿豆冰沙糕(酸奶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 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宜昌、孝感、黄冈、恩施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009.pdf
相关报道: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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