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1-12-22 00:00:00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号

  为全面改善和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农批市场”)管理水平,有效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适应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标准化、信息化手段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农批市场信息化追溯、标准化建设纳入自治区政府“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拟于2022年开始逐年推动农批市场实施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追溯管理,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水平和监管效能。
 
  以标准化建设引领农批市场规范管理
 
  开展农批市场标准化建设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多次与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召开研讨会并在区内调研,确定标准研制方案和工作进程,按要求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列入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目前已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的调研,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制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通则》《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畜禽肉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水产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果蔬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追溯体系》等7个地方标准。在广泛调研及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和充分借鉴发达省份及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实际,制定7项针对性、先进性、适用性较强的地方标准,引领指导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提档升级。目前,立项、调研、标准草拟、论证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拟于2022年发布实施。
 
  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农批市场智慧监管
 
  为进一步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强农批市场源头风险防范和经营过程控制,推动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依托“蒙冷链”追溯平台,增加农批市场及入场经营者电子档案模块,加快推进农批市场追溯体系建设。一是指导督促农批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部在“蒙冷链”建立规范电子档案,并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实施网格化动态管理,责任到所到人;二是鼓励引导农批市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各地引导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农批先行先试,以进口食品(包含冷链和非冷链)、国产冷链食品以及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为重点品种试点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农批市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着重解决企业追溯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实现对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目前52家农批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已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督促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依法开展自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农批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呼和浩特市在本地制定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批市场信息化追溯、标准化建设要求,有计划、有侧重地对部分农批市场标准化建设进行培训和指导,先行先试,例如新城区福海兴农贸市场、赛罕区保全庄农贸市场已逐步实现超市化、智能化,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了农批市场规范管理枢纽作用。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全区农批市场信息化追溯、标准化建设情况不断优化信息追溯系统和七项地方标准,努力构建由标准引领、信息追溯、管理高效的标准化农批市场体系,全力推动食品全产业链协调健康发展,确保食品安全,人民群众消费品质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