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野生鱼类市场走俏,两名湖北农民驾驶电力捕鱼船,夜间来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鱼。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来到该市码头镇董家祠堂,依法审理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一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被告人吕义来、吕绍光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组织两名被告人购买2500元鱼苗投放长江。据悉,本案是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长江江西段以盛产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四大家鱼”而闻名于世。早在2014年,长江江西段被国家农业部批准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017年1月2日晚10时许,瑞昌市水上公安分局获悉,有人驾驶电力捕鱼船出现在江面上,夜间进行非法电鱼。随后,水上公安分局立即联合渔政、海事、长江委鄂赣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岸上堵、水上围的办法,对长江电捕鱼作业违法船只和人员进行巡查,在巡查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瑞昌段南洋码头水域时,发现一艘电捕鱼船正在作业,船上有2名违法作业人员。吕义来被当场抓获,吕绍光跳水逃跑,执法人员当场扣押电捕鱼船1艘,查获各种大小鱼57.68公斤。
吕义来承认,因为看到市场上的各种从长江捕捞的野生鱼类十分走俏,而且市场价格也好,就动了心思。案发当晚,其本人伙同儿子吕绍光驾驶一艘铁质船,铁质船上安装发电机组及捕鱼网,在长江江西瑞昌水域进行电捕鱼,正当他们庆幸自己的捕捞行为非常顺利时,不料遭到了联合执法大队围捕。1月22日,迫于公安机关的高压态势,吕绍光主动投案自首。
考虑到此案的教育意义,瑞昌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决定利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到码头镇董家祠堂进行审判。合议庭经审理认定,2017年1月2日,被告人吕义来、吕绍光父子驾驶一艘非法安装了柴油发电机和电粑网的铁质船舶到达长江江西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用电网捕捞的方式捕鱼,捕获草鱼、鲢鱼等共计57.68公斤。最终,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在庭审前,合议庭成员在瑞昌市畜牧水产局工作人员协助下,组织被告人吕义来、吕绍光向长江内投放价值2500元的鱼苗,修复被破坏的水产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