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2017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结合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实际,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2017年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市级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制定本方案的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全覆盖原则。从区域方面,覆盖全市所有16个行政区;从企业方面,覆盖全部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从项目方面,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主要安全性项目;从食品品种方面,覆盖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食用油、白酒、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本市已取得许可证的所有类别。二是坚持靶向性原则。在全覆盖原则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食品、重点企业的抽检力度。主要是加强对肉制品、乳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的抽检;加强对既往国抽、市抽、外省通报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加强对本市定点供应全运会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三是加强对风险分级d级生产企业的抽检。四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的原则。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及时有效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和项目;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
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市级抽检监测计划涵盖30大类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共抽检不少于2万批次。具体安排如下:市市场监管委组织承检机构对全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开展市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现对在产获证企业的全覆盖。全年计划安排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少于5000批次。市市场监管委组织承检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乳制品三聚氰胺和黄曲霉毒素m1专项检测1.5万批次。市市场监管委组织承检机构对节令性食品、既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开展专项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