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企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被罚7.5万元

2017-04-24 11:13:33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4月23日,商报记者从省食药监管局获悉,4月14日,屯昌县食药监管局给予4家企业(商店)行政处罚。此外,海南百家欢食品有限公司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被罚75000元。

屯昌屯城城南花生加工厂因生产花生油经抽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涉案货值金额560元,违法所得40元。被屯昌县食药监管局没收50斤不合格花生油和没收违法所得40元并处5300元罚款。

屯昌屯城佳佳惠超市销售过期王老吉凉茶植物饮料,涉案货值金额2260元,违法所得32元。被屯昌县食药监管局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纸盒装王老吉凉茶2箱,瓶装王老吉凉茶6瓶和没收违法所得32元并处5000元罚款。

屯昌屯城思敏湘味坊购进食品原料未按要求登记相关记录,经责令整改,仍未落实到位,被屯昌县食药监管局处8000元罚款。

屯昌屯城吴业忠花生油加工坊生产花生油经抽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涉案货值金额900元,违法所得100元,被屯昌县食药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5000元罚款。

商报记者另悉,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海南百家欢食品有限公司(原海南李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黄金灯笼椒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月10日,被省食药监管局没收查封扣押的山梨酸钾、d-异抗坏血酸钠等食品添加剂一批及召回的165瓶黄金灯笼椒,没收违法所得2164.15元并处罚款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