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通报一批不合格产品:河虾、鲤鱼中检出致癌化学物

2016-09-21 11:36:33   来源:鲁中网

  鲁中网淄博9月21日讯(记者 王镇)日前,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9批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202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多批次薯条、薯干、粉条经检测二氧化硫超标,河虾、鲤鱼中则检出氨基脲等致癌物质。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被抽样单位)、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桓台县田庄镇丰源酒糖茶批发部经营的批号为20160309的地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桓台县起凤镇海鑫源商行经营的批号为20160422的粉条,铝残留量超标,且检出日落黄;桓台县果里镇李记蔬菜商店经营的批号为20160629的干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桓台县城区点点利活鱼行经营的批号为20160722的鲤鱼,检出3-氨基-2-恶唑酮(一种致癌物质);桓台县起凤镇水乡酒店经营的批号为20160712的河虾,检出氨基脲(一种致癌化学物);桓台县唐山镇李红英副食商店经营的批号为20160126的红心薯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据了解,3-氨基-2-恶唑酮、氨基脲是硝基呋喃类药物的代谢物,由于该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我国将其列为禁用兽药,检出3-氨基-2-恶唑酮、氨基脲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了硝基呋喃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