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食品小作坊登记证3年有效 监管部门将重点整治卤菜

2016-09-26 12:42:27   来源:中国江苏网

食品小作坊大量存在于城市和乡村,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较弱,极易产生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全市食品小作坊2500多家,其中市区400余家,县(市)2100余家。

根据市食药监局前期调查,市区小作坊加工食品品种主要有豆制品(非发酵)、卤菜、糕点、面食制品、面筋以及粉皮制品等,小作坊面广量大,卫生条件较差,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15年,市食药监局启动市区豆制品综合整治,打造“放心豆制品工程”,目前市区持证豆制品企业和临时登记备案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市场占有率达85%以上。

2016年7月1日,《江苏省食品小作坊与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要求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市食药监局从今年4月中旬拟定初稿开始,先后举办多次听证会,征求相关部门、食品小作坊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2016年8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依法审议通过了《南通市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试行)》。据悉,市食药监局还将制定食品小作坊申领登记具体实施配套方案,加强对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研究,积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

实行目录管理,证件三年有效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崔晓勇介绍,《办法》共6章28条,侧重从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受理、实质审查、登记决定、证件颁发、证件管理以及登记的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等环节全方位细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许可制度。《办法》规定,“本市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证书管理,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目录管理,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根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有:乳制品、罐头制品;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根据《办法》,食品小作坊登记实行一坊一证,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需要向所在地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提交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拟生产的食品品种说明等材料。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申请材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情况,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对准予登记的,会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该证有效期3年。

加强抽检频次,重点整治卤菜

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证管理后,如何保证规范化生产?市食药监局回应,将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小作坊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频次,及时掌握质量安全状况,同时加大抽检不合格小作坊行政处罚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加大投入,提升竞争能力,帮助指导食品小作坊,通过进一步改造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

“下阶段会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卤菜加工小作坊。”崔晓勇说,会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要求,严格审查和登记,全面提升卤菜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按照全链条监管、全过程追溯、全方位提升、全行业自律要求,将卤菜加工小作坊纳入“四全”监管模式,并通过“豆制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卤菜加工销售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先在港闸区试点、在逐步推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力争在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