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邹强通讯员杨萌)赵某经营着一家火爆的凉皮小店,不少食客表示,这家的凉皮和麻辣烫“特别香,吃了还想吃”,酸辣粉和米线也是人人称好。然而前阵子,这家小店却悄然关闭了。原来,赵某因在底料里违法添加“罂粟壳”被警方带走。日前,姑苏法院以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赵某自2009年起经营着一家凉皮小店,兼卖麻辣烫、酸辣粉、牛肉面、米线等食品。经营了好几年,生意只能说不好不坏。2013年初,赵某的表弟张某向赵某建议,可以往底料和酱料里加入磨成粉的“大烟壳”,能提鲜,让人吃了还想吃。赵某犹豫了一下,张某热情地留下了一些“试用品”供赵某尝试。赵某试着放了两个在麻辣烫的高汤里,效果挺显著,客人们赞不绝口。胆子放大的赵某便不断地在表弟张某那里持续购买了“罂粟壳”,半斤罂粟壳120元,能用近半年。赵某的生意逐渐好起来了,一天能卖百来份食品,营业额千余元。
今年5月,赵某被苏州警方查获,现场起获高汤、底料、酱油。经鉴定,上述物品中均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成分,食用过上述凉皮、麻辣烫、米线的孙某、杨某、李某尿检结果均为吗啡类阳性。
法官提醒: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物质在罂粟壳中含量较高,是罂粟壳的主要成分。人体长期摄入这些物质对身体健康影响很大。因此,国家早在2009年就明文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罂粟壳。广大商户不能为了眼前的小利在食品里添加违禁成分,否则将会受到刑法的惩处。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应当注意路边和小店的食品安全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如果发现餐饮商家使用罂粟壳等违法添加物,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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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食品添罂粟
八名不法商家被集中起诉
商报讯(记者惠玉兰通讯员俞文杰)最近,吴江在多个乡镇查处了多起在出售食品中添加罂粟的案件,涉及凉皮、米线、牛肉面及多种卤味。在这些被查处的不法商家中,既有已非法添加了三年的老手,也有才做十几天的新人;既有实体店铺,也有流动摊贩;既有零售商,也有批发商。上周,吴江检察院对八名涉案嫌疑人进行集中起诉。
41岁的姜某是湖南襄阳人,他在吴江盛泽镇经营一家“襄樊牛肉面”店已三年有余。
开张以来,他店的生意一直出奇的好,每天至少能卖两三百碗。很多顾客反映,这家店的面闻着非常香,吃起来也很爽口。但这一切,对姜某来说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几年前,姜某在襄阳市的一家店里当学徒。一次,他在请客吃饭的时候,师傅无意间提到汤料的几十种调味品中包含了罂粟。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开店之初,姜某就没忘记在自己熬制的高汤里加点罂粟果。在做学徒时,他在当地市场认识了一个用罂粟果制作调料的男子。每次需要这种“调料”,他都会打电话订购,让其邮寄给他。
每天晚上在熬汤时,姜某会悄悄放一两左右的这种“调料”。客人点了面后,姜某就会在碗里加上一勺这种有罂粟成分的高汤。这些客人吃得津津有味,却怎么也想不到美味的汤里竟然有毒料。
同样是出于增加销量的目的,代某在米线、凉皮的汤料里,卓某等三人在卤菜的汤汁里,李某在凉皮、凉面汤料里,都偷偷添加了罂粟。
米线汤料中加罂粟壳
昆山一对夫妻被判刑
商报讯(记者籽言通讯员葛宝华)卜某和刘某是小两口,2015年夫妻俩来昆山经营了一家“过桥米线店”。为了有更多的营利,夫妻俩在制作米线过程中非法添加用罂粟壳熬制的汤料,销售给顾客。几个月后,公安机关在卜某和刘某经营的店内查获罂粟壳6枚及销售的米线、调味汤底等物。卜某、刘某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6年5月14日被逮捕。后昆山检察院指控卜某、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昆山法院提起公诉。
昨天,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宣判该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卜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来源:城市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