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其他食品”类别食品生产许可申报的温馨提示

2022-10-31 00:00:00   来源:南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南海区各食品生产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的公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简称“《通则》”)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新规,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结合实际情况,“其他食品”属于上述“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故2022年11月1日起,申请人申报食品生产许可核准、变更、延续业务,食品类别涉及“其他食品”的,需先确认对应产品审查方案的制定情况。未有相关审查方案的,申请人在申报时应先对相关类别进行删减,待相应审查方案完成制定并生效后,再行提出相应类别的许可申请,避免出现因申报类别无审查方案、不符合《通则》要求而退件的情况。业务咨询电话:0757-86292860、0757-86335766。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