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吃货”而言,街边小摊小店的小吃是不可或缺的美味,然而舌尖上的安全又该如何保障呢?今(26)日下午,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迎来首次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草案提出了相应建议。
古富香:法规的出台要尽可能不给经营者添麻烦
“这一法规的出台是非常必要的,既涉及到城市的管理,也涉及到广大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同时能促进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诚信体制的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古富香认为,从法规的整体内容来看,是一个政治性和民生性相统一的法规,近些年全国各地因为城市执法中对小摊小贩的管理,出了若干的问题,所以在定义法规的时候应该把政治方面和民生方面统一起来思考,要慎重,二审阶段应该很好地调研论证。
古富香表示,从有效性来看,政治大局上要满足好城市的法制化管理,促进城市化的就业,保障老百姓的食品安全,要在这一高度上做好法规的设置。同时,管理对象的文化程度、法制程度可能相对欠缺一些,如何让其接受管理,就需要在立法中去研究,特别是在政府许可、政府审批、政府管理的问题上,要尽可能的不给经营者添麻烦,尽可能减少他们的负担,让其可以自然地、乐意地接受管理。
韩鸣:外地好的做法可以学习移植到重庆来
“前段时间去了河南开封,开封的小吃也是很有名的,当地鼓楼广场的管理现在就非常规范,很多年以前我去过,环境一塌糊涂,现在所有的摊贩必须穿统一的白服装,且政府规定了进场时间,摊贩推着统一的手车进广场,广场上流动执法的人随处可见,在那个地方吃小吃,心里很踏实。”对于条例的看法,常委会组成人员韩鸣首先举了一个自己见闻的例子,他建议,类似的情况重庆可以学习移植过来,也给老百姓一种安全感、信任感。
韩鸣同时指出,有不少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经营者是在城镇化过后到城市居住的,或者是下岗工人,对他们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和引导尤为重要。同时,管理和执法也要到位,以后在管理中有可能会发生冲突,因此如何执法的问题也很关键,希望尽快出台这一条例。
但彦铮:管理“三小”卫生条件和从业人员资质是重点
分组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但彦铮也对条例提出了相应的看法,他认为,目前的条例草案在理念上、制度设计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管理“三小”怎么来管?从哪个角度哪个环节来管?看了草案稿感觉有些制度不可行,甚至有些不是梳理关系而是添乱,同时结构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彦铮说,对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应该管里基本卫生条件,餐饮工具,从业人员资格条件等,至于说划定经营区域并不合适。“管理和立法的指导思想要确定,划定区域不是重点。”
王元楷:要考虑立法规定之后是否能执行到位
常委会组成人员王元楷认为,目前的条例很多内容都是比较偏向于食药监执法的,因此相关职责问题还有需要划分清楚的地方,不应让条例具有过多的立部门法的色彩。
王元楷说,在目前的条例草案中,乡镇、街道需要承担的职责过大,成了权力上收而责任下放,因此要考虑乡镇是否具备做这一事情的条件,“很多乡镇都是雇人员来监督,因此条例落实到乡镇就会面临执行困难的问题”。
王元楷还提出,条例里面的规定一定要每条都能找到法律依据,条例里有些是借鉴的其他省市的地方性规定,这些需要找到法律依据,这样执行才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