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23年11月9日起,进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热杀菌的长货架稳定期产品以及干燥(不含半干燥)的产品),只能来自于澳大利亚官方批准的国家;
(2)同时发布允许进口的国家名单,包括中国等12个国家,此外还规定原产日本部分地区以及韩国的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禁止进口至澳大利亚;
(3)准备向澳大利亚出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的国家必须在2023年11月9日之前由其主管部门向DAFF进行申请并接受审核,澳官方将在审核通过后动态更新允许进口国家名单。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trade/import/goods/food/notices/ifn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