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压实流通环节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2-11-11 00:00:00   来源:泰安市场监管微信号

  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工作调度,以视频会议、现场督导、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推进我市流通环节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基层监管人员共同学习了《规定》要求,突出强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的要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等方面。对工作推进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落实好《规定》要求,督促指导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健全企业内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履职保障措施。各县(市、区)局广泛开展新规宣传,根据规模大小、业态类别等分级分类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相应数量的食品安全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职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目前,首批37名食品安全总监已通过培训考核任命上岗,并向社会公示。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规定》落实,确保我市流通环节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