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铁拳”出击护航“六一”儿童节典型案例

2022-05-29 00:00:00   来源: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号

  为进一步规范儿童消费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儿童群体的合法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按照“铁拳”行动安排部署,突出“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领域,集中发力,在全区范围以儿童食品、玩具、化妆品为重点商品,以校园周边、餐饮店、游乐场所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整治。2022年以来,全区共查处涉及“面向未成人开展无底线营销”及少年儿童用品、食品等案件159件,结案128件,涉案金额14.25万元,罚没款66.4万元。有力打击市场违法行为,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儿童消费环境,现将涉儿童商品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部分食品典型案例
 
  案例四: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某商行向未成年人销售白酒案
 
  2022年3月22日,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克拉玛依区某商行向学生销售烟酒。经查,当事人在未要求消费者出示身份证件证明其是否为成年人的情况下以18元/瓶的价格销售了“江小白”白酒4瓶,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白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伊犁州新源县某麻辣烫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案
 
  2022年3月28日,伊犁州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某麻辣烫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麻辣烫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的情况属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某超市经营过期儿童食品案
 
  2022年1月14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某超市货架上待销售的厨帮儿童牛排、润小哥爆鸡胆卷等儿童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1870元。当事人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昌吉州阜康市某儿童游乐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2年1月5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举报称,“某儿童游乐场涉嫌出售过期食品,要求查处”。经查,当事人以5元/瓶的价格购进“某维生素饮料”5箱,每箱16瓶,共80瓶,销售价6元/瓶,由于部分饮料超过和临近保质期,遂以3元/瓶的价格开展促销,并将该饮料摆放在促销区。举报人于2021年12月31日在该店花费3元购买1瓶“某维生素饮料”,发现该瓶饮料超过保质期于是拍照留存,店长对上述情况认可且无异议,已退回消费者3元购买费用,并且主动按照10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偿的规定向消费者赔偿了1000元,剩余饮料全部下架后退回供货商。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