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2年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通过持续创建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店、创新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街区建设、创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示范经营与信用奖惩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类特殊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效应。
通知明确,2022年,各地培育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店主体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数量,其中食杂店、农村超市等培育数量不低于总体数量的50%;在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集中区域,打造2-3个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街区,覆盖商超、母婴店、药店、食杂店等四种类型。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检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进货查验、标签说明书与注册备案内容一致性、保健食品消费提示等落实情况,严厉查处特殊食品经营者未设置专区专柜或混放销售、跨境电商二次销售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按照“四有四无”(有证有照有台账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错投诉)标准进一步培育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店,培育主体应涵盖商超、母婴店、药店、食杂店等多种类型,并重点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延伸,确保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培育两种类型以上示范店。鼓励各地打造集中销售特殊食品的专营店,展示特殊食品规范经营亮点。
省市场监管局将制定全省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规范,引入信用监管基本要求,把企业信用等级作为诚信经营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新格局。据悉,截至目前,安徽省已累计培育5300余家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