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松原市宁江区润阳鲜佳盈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昌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毓粮田冷面(其他方便食品)(380克/袋、毓粮田+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6-12)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蛟河市鑫旺客隆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鹰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朝族冷面(370g/袋、鹰之歌+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7-14)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吉林市龙潭区正恭万家福生鲜卖场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众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便冷面(小麦冷面)(330g 面饼200g 料包110g 辣椒油15g 辣椒面5g/袋、林浅商标、生产日期2021-07-18)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吉林市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亿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坚果黑芝麻糊(其他方便食品)(350克(内含10小袋)/袋、皇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12-02)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其卫生质量的,直接关系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人如果进食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容易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174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规定,方便面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M=100CFU/g的要求。《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M=102CFU/g的要求。
9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吉林市龙潭区街邻西红市超市金山店销售标称吉林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白菜(350g/盒、江城辣哥商标、生产日期2021-08-17);标称长春市家佳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酱(1.6KG/瓶、惠佳+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8-07);长春吉实亿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福朋喜来登酒店销售的芥菜丝(酱腌菜)(自制)(加工日期2021-09-24);农安县农安镇惠买生活超市德彪街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坤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拌金针菇(腌渍食用菌)(108克(金针菇:98克 料包:10克)/袋、拌拌搭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5-16)。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苯甲酸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在酱及酱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白城市戴氏酱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戴老板大酱(1kg/袋、戴老板商标、生产日期2021-08-10);标称白城市戴氏酱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戴老板豆瓣酱(1kg/袋、戴老板商标、生产日期2021-08-05);延吉百大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边曹万千辣椒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酱(500±10g/罐、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6-12)。
山梨酸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可延长产品保质期。《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酱及酱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在复合调味料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此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磐石市东宁街李忠芬食品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德惠市鑫源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笑源酸菜(盐水渍菜)(500克/袋、笑源商标、生产日期2021-08-06)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松原市阳光农贸市场徐老大干鲜冻货批发摊床销售的牛筋面(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9-01)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批次海鲜检出镉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海鲜检出镉超标,分别为:绿园区同鑫水产品综合市场小海海鲜行销售的虾爬子(海水虾)(购进日期2021-09-18);绿园区同鑫水产品综合市场四海缘海鲜行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9-17);绿园区同鑫水产品综合市场晶东水产品摊床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购进日期2021-09-23);白城市兴全海鲜批发城销售的皮皮虾(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22);白城市丹顶鹤市场鑫港海鲜摊位销售的虾爬子(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23);白城市冠洋鲜品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虾爬子(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8-23);绿园区同鑫水产市场白子海鲜专柜销售的虾爬子(海水虾)(购进日期2021-09-18)。其中,来自绿园区同鑫水产市场白子海鲜专柜销售的虾爬子(海水虾)还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海鲜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其他动物(牛、羊、猪、兔、家禽、鱼除外)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6批次白酒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白酒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分别为:舒兰市金亿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公主岭市三奇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百年公主茶缸酒(白酒)(200ml/缸、酒精度40%vol、百年公主商标、生产日期2018-01-04);公主岭市申家酒坊岭西专卖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申家酒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申家铺子酒(白酒)(500mL/瓶 52%vol、生产日期2021-01-09);公主岭市申家酒坊岭西专卖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申家酒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再一春酒(清香型白酒)(500mL/瓶 50%vol、生产日期2021-08-18);二道区大和酒业经销部销售的标称晋江好酒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台湾高粱酒(125ml/瓶 52%vol、好谷道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5-12-28);延边于仕万客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榆树市晓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酒(白酒)(500ml/瓶 酒精度:42%vol、九亿人+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06-01);梅河口市源润丰酒行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相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老窖酒(460ml/盒 53%vol、生产日期2019-06-06)。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 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等。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舒兰市鑫鑫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味道酱油(酿造酱油)(2L/桶、销源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8-02)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安县新农乡曙光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乐福酿造厂生产的美餐醋(450ml/瓶、金生泉字母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7-19)检出总酸(以乙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标称长春市家佳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香醋(450ML/瓶、生产日期2021-08-10)检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