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护低价药 降低过期专利药价格

2016-08-12 10:41:01   来源:南方日报

  9月起,广东的药品采购由过去的“月月竞价”调整为“季度竞价”。新华社发

  有的专利药过了保护期,但药价仍“高烧不退”;有的药品物美价廉,企业却因物流配送成本高等原因不愿生产……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才能让百姓获得真实惠?

  日前,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编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工商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暂行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交易办法》)。

  南方日报记者11日从省卫计委主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2日起广东将严格执行《交易办法》,近4万种品规药品将全部上线交易,并通过“以量带价”以及让国产仿制药品和过期专利药同台竞争等几招,动真格降药价。

  重点调整 以量带价促进竞争减少围标

  此前,广东已通过遴选由第三方出资筹建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据省医药采购中心科长杨远锋介绍,目前,除中药饮片、原料药外的全部药品均已在省交易平台挂牌交易,药品采购制度已逐渐从“政府主导”的集中采购模式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交易模式的转变。

  “2015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政策和改革文件。我们将要执行的《交易办法》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创新。”据省卫计委药政处处长吴景赠介绍,这些调整主要包括:调整竞价周期、双信封评审方式、药款结算时限、药品分类采购方式、药品层次划分等,增加议价方式、配送方式和引入比价交易新规则等方面。9月2日起,广东将严格执行《交易办法》,近4万种品规药品将全部上线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的药品采购由过去的“月月竞价”调整为“季度竞价”,“主要考虑月月竞价过于频繁,采购量不能充分集中,而且,企业更容易进行围标等违规操作,体现以量带价,达到促进竞争、减少围标的目的。”省医药采购中心主任杨哲说。

  就议价方式而言,如今在医疗机构自行议价的基础上增加了“自主联合或委托议价”两种议价方式。在吴景赠看来,这能提高医疗机构的议价能力,也可降低议价成本。因为医院过去是“单打独斗”,如今“抱团取暖”,量上去了,价格也就下来了。

  此外,除了非医保目录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低价药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目录药品、管制药品、谈判品种等药品外,广东还将实行“双信封”评审,也就是先设质量门槛,过了质量关的药品再采取“价低者胜”的采购方式,以确保入围药品有较好的“性价比”。

  对医院影响较大的药款结算时间的调整。根据《交易办法》,医疗机构的药款结算时间将由“60天”调整为“30天”。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这对一些医院而言是不小的挑战。

  瞄准药价“虚高” 过期专利药优质国产药同台竞争

  某药品是一种常用于临床的抗菌素,也是一种过期专利药。南方日报记者从广州一家大型三甲医院了解到,它的价格是60多元1支,价格是国产同类药品的好几倍。记者走访医疗机构也发现,过期专利药价格普遍高于国产仿制药,价差在2倍左右的较为常见,其中个别用量大的抗生素品种价差甚至在10倍以上。

  “部分过期专利药药价虚高是一个普遍问题。一方面是它们质量好、受欢迎,另一方面是因为过去它们在单独序列采购,没有竞争。”吴景赠说。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广东将率先让“过期专利药”和“稳定出口到国际主流市场的药物”、“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技术标综合最高得分品种”等优质国产药同台竞技。

  “简言之,哪怕是仿制贴牌的产品,只要质量过关,都可以在同一个舞台上并通过一定的比价系数和进口的过期专利药竞争,这样,过期专利药便不可垄断市场,而且会为了赢得更多市场将药价降下来,最终让百姓获益。”吴景赠说。

  保护低价药 联合议价复合配送双管齐下

  在广东,低价药要在统一平台挂网,买卖双方自主议价,网上交易。2015年初,广东又规定,新版药品交易低价药目录品种须按照“低价药品在西药≤3元,中成药≤5元内”的日均费用标准。在这样的低价药改革政策下,至去年12月,省卫计委统计,省内低价药虽然平均涨价23%左右,有三甲医院统计涨价的低价药达三成,广州医药生产企业则反映低价药涨价幅度是10%—20%,但也有低价药是降了价。

  不过医院和患者发现,低价药短缺问题依旧存在。业内人士分析,部分低价药供不应求,原因多在于药品用量不大、利润低,生产企业不愿生产或生产量少;生产或配送企业不签合同或不供货、不足量;有的短缺药品如硼酸甘油滴耳剂,根本就没有药企报名或报价。

  新的药品交易办法实施后,吴景赠表示将有两大变化。一是低价药挂网,药企可在“低价药品在西药≤3元,中成药≤5元内”的日均费用标准下报价,可保证药企有得赚;而议价方式从原来的只有医院自主议价,单独采购,调整为鼓励医院们自主联合议价或委托议价。“‘抱团’采购需求量大,全省一年报一次总合同量,但又可分期买,灵活机动,药品产、用双方都可接受。”

  另一方面,低价药配送调整为每个品种在每个县区不得超过5家,将有效保障供应和配送,解决低价药短缺问题。“以前每个医疗机构单笔采购才几千元,药企根本不愿意送”,吴景赠说,调整为少于5个配送商,将药品配送复合化,配送更能保障。

  若还是没能议价成功怎么办?吴景赠表示,《交易办法》还“留了一手”,即可备案采购,允许单个医院按药品目录备案后议价去买,这其实是让临床必需的低价药获得与采购困难的罕见用药、定点生产用药、谈判品种“同等待遇”。

  ■政策释疑

  竞价药在社区医院买或更便宜

  问:目前药品分为哪些种类采购?

  答:低价药品在日均费用标准下议价交易;急(抢)救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基础输液调整为入市价下议价交易;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按规定价格直接挂网采购。

  问:“双信封”评审是什么?

  答:首先是进行经济技术标评审,即让药品进行质量竞争,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按比例筛选出商务标评审候选品种;随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即进入价格竞争环节,在进入商务标评审的品种报价后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交易品种。

  问:对于一些以前在社区不能买到、总是要挤三甲医院才能买到的药,以后是不是会更方便?药品价格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答:2014年10月省卫生计生委出台的《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卫函〔2014〕1137号),允许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40%品种和金额比例的非基药医保目录品种。目前,广东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采购全品类中标药品的条件。随着分级诊疗政策的落实,这些措施效果会更加明显。

  至于对药品价格影响,对于竞价产品,因社区和三甲医院成交价一致,加上广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已全面实施“零加成销售”,患者从社区购买相关药品的价格原则上比三甲医院会更便宜一些;对于议价产品,因社区配送路途远及单次采购量小等原因,导致其药品实际成交价很可能高于三甲医院,因此患者方面购买此类药品的价格反而可能会比三甲医院贵。(南方日报曹 斯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