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阳光百货卖的枣长毛 顾客有发票商场不赔偿

2016-08-01 09:52:22   来源:信网

  信网7月30日讯 “在阳光百货买的阿胶蜜枣,回家发现长毛发霉,可我拿着购物小票找到商场,商场都不认账。”李女士家住崂山区,7月27日晚上她在阳光百货负一层的超市花48元购买了两包阿胶蜜枣,食用时发现阿胶枣长毛发霉。对此,阳光百货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场只能退货不能进行赔偿,“即使顾客有购物小票,但顾客之前已经离店,我们没办法确定这两包发霉的阿胶枣就是在阳光百货的超市购买的。”

  商场扫货买来阿胶蜜枣 拆开五颗枣四颗长毛发霉

  “上午看到阳光百货要关门的消息,晚上我就到商场扫货,在超市买了不少东西。”李女士家住崂山区,在得知阳光百货即将闭店停业的消息后,当天晚上就拿着购物卡来到商场。“我在阳光百货负一层的超市里买了1600多元的商品,其中就包括这两包48元的阿胶枣。”李女士说,自己平时很喜欢吃这种小零食,又赶上着急把购物卡花完,就一下买了两包800克的阿胶蜜枣,“阿胶枣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1月,保质期有12个月。”

  第二天上午,李女士拆开一包阿胶枣,连着吃了四五个之后她突然发现阿胶枣上有一层白色的东西,仔细看还有一些小绒毛,“这不就是长毛发霉了啊!”李女士又接着打开几颗阿胶枣,都发现了发霉的情况。而且,在吃完阿胶枣一个多小时后,李女士就出现了腹泻的症状。信网从阿胶枣的外包装上看到,这种名为沧星阿胶蜜枣的产品是由沧州源丰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属于果脯类产品。

  信网又将另外一包阿胶枣打开,并随机拆开五颗单独包装的阿胶枣,发现五颗阿胶枣中有四颗存在长毛发霉的情况。“刚开始我也以为只是个例,可随便拆开都能发现发霉的情况,真是太让人恶心了。”李女士说到。

  阳光百货不认购物小票 只能退货不能赔偿

  29日下午,信网跟李女士一起来到阳光百货的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当天的购物小票和发霉的阿胶枣。“把阿胶枣退了,然后再帮你申请一份小礼品吧。”工作人员在查看了小票后仅给出了退货的解决办法,但李女士希望商场能够按照新食药法的规定,按照“退一赔十”的标准处理此事,这一要求则直接被商场的工作人员拒绝:“那你自己直接联系厂家解决吧。”

  “我是在阳光百货买的东西,现在产品出现问题了,不应该是商场出面联系厂家来解决吗?”李女士认为,阳光百货作为阿胶枣的销售方,有责任帮助消费者解决商品质量问题,而不是把所有的事情推给消费者自行解决。

  然而,几十分钟后,阳光百货的工作人员再次做出回复:“这两包阿胶枣不能确定是在我们超市购买的,商场只是站在顾客的角度考虑才同意退货的,但无法同意十倍赔偿的要求。”

  “我明明出示了购物小票,为什么不能证明阿胶枣是在阳光百货的超市购买的?”对于工作人员的答复,李女士完全不认同:“如果连小票都不能作为购物消费的凭证,那要小票又有什么用?”

  阳光百货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阿胶枣在青岛的多个商场有售,而李女士出示的购物小票是27日晚上的,到店要求退货赔偿的时间是28日中午,中间相差了近一天的时间,所以无法确定这两包阿胶枣就是从超市购买的。“如果顾客买了阿胶枣没有离开过阳光百货,我们还可以查看监控视频来确定阿胶枣确实是在我们这里购买的,但现在间隔时间太长,顾客又已经离店,所以已经没办法确定了。”

  厂家承认同批产品多次出现发霉现象 同意十倍赔偿

  由于阳光百货方面始终不同意“退一赔十”的解决方式,李女士只能联系沧星阿胶蜜枣的经销商王经理,王经理在与李女士初步解释后,又将情况向生产厂家进行了反馈。

  下午四时许,李女士接到了厂家工作人员的电话,“这批一月份生产的阿胶蜜枣确实多次发现长毛发霉的情况,可能是生产时大枣中的水没有处理干净,才导致这一情况的。”工作人员说,在接到投诉后,厂家已经安排各个经销商将同批次生产的阿胶蜜枣撤回,但不知什么原因仍遗留下了部分可能有问题的产品。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的确可以先与销售方进行沟通协调,并要求退换货或者赔偿,但由于阳光百货目前的情况比较特殊,商场即将关门闭店,才给李女士造成了不便。“我们愿意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消费者给予赔偿。”工作人员表示30日下午会安排青岛地区的工作人员当面与李女士处理退货和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