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烤鳗出口多年来居全国第一,是全省出口水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为福建省出口大宗农产品之一。福建省出口烤鳗产业已形成了集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从业人数达10多万人,对保民生促就业起到了较大作用。烤鳗产业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素有“软黄金”产业的美誉。近年来,出口烤鳗一直呈量增价减的状况,今年以来仍然出现出口量增长,但出口货值却下滑的态势。2016年1-5月,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共出口烤鳗514批、6442吨、1328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98%、12.62%和-0.87%。
目前,福建出口烤鳗产业存在的三大制约因素,应引起重视。
一是鳗鱼苗进口贸易壁垒日趋严重。福建省主要养殖鳗鱼品种为欧洲鳗、日本鳗和美洲鳗。近年来国际组织加强鳗鱼保护,鳗苗面临供不应求危机。欧洲鳗列入濒危保护动物,2016年9月底之前出口欧洲鳗需申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之后欧洲鳗出口将采取更严格的鳗苗进口、养殖、加工等审批溯源制度,鳗苗进口将严格受限,欧洲鳗产量将大幅降低。2013年日本环境省将日本鳗指定为濒危物种。2014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简称IUCN)将日本鳗与美洲鳗列入红皮书的濒危物种,意指“不久的将来野生濒危可能性较大的物种”。2016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又名华盛顿公约)会议,可能会讨论是否将日本鳗与美洲鳗列入附录二物种,即必须附非违法捕获以及此输出不危害此物种存续之证明文件,防止因国际贸易致稀有或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的灭绝,以达保护的目的。若这一情况成真将会直接导致鳗鱼捕捞与养殖受到严格限制,以及外销买卖基本禁止。
二是烤鳗出口国技术贸易壁垒日益严格。日本2015年虽然取消了多年来对进口烤鳗及其产品实施孔雀石绿的命令检查,但仍对进口烤鳗进行孔雀石绿重点检查。乌克兰虽不是欧盟成员国,但乌克兰政府要求本国进出口公司对进口水产品生产企业核验欧盟注册证明,此规定限制了福建省烤鳗对乌克兰出口。俄罗斯进口水产品监管制度不健全,对出口量较大的国外企业采取重点监控,且受人为因素很大,对福建省出口烤鳗产生较大制约。
三是各地区政策差别阻碍出口可持续发展。福建省现有鳗鱼养殖企业300多家,分散在全省各地市,而鳗鱼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福州、福清、三明等地。从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上看,有鳗鱼加工企业的地区对鳗鱼养殖扶持力度较大,而没有鳗鱼加工企业的地区对鳗鱼养殖扶持力度较小。没有鳗鱼加工企业的地区养殖企业在养殖用地、养殖证审批等方面存在困难,对扩大全省鳗鱼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户积极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原料不足地区从外省采购鳗鱼原料将加大鳗鱼加工企业的运输成本,不利于本地特色大宗出口产品做大做强。
为此,福建检验检疫局联合福建省有关部门积极扶持出口烤鳗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高烤鳗产业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示范区作用。持续推进福建省现有的三明市梅列区和长乐市两个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保持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称号,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鳗鱼养殖基地GAP体系建设和认证,带动其他地区鳗鱼养殖户走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养殖道路,使福建省鳗鱼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帮促福建烤鳗出口可持续发展,指导烤鳗加工企业保持一定的年出口量,深入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加工产品,不断维护老客户、开拓新客户,实现养殖、加工、出口贸易多方共赢。同时,主动应对国际条约。深入研究2016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欧洲鳗苗进口审批和养殖溯源的管理制度,化被动为主动,促进福建省欧洲鳗养殖发展,有效应对《华盛顿公约》的实施。(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